| 公司背景 |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於 1997 年 3 月成立,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通過外匯基金全資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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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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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期望在堅守公平及高透明度的原則與及在問責機制及負責任下完成以下核心任務:
| (a) |
透過可靠的流動資金的供給去提高銀行業的穩定,從而降低銀行在貸出按揭貸款時可能引起的資產集中風險及流動資金短缺風險; |
| (b) |
促進更多人士在香港置業;及 |
| (c) |
推動香港債務證券及按揭證券市場的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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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治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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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按此下載最新的公司管治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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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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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局履行向我們提供策略領導及有效監控的職責。全體董事局成員親身出席最少每季召開一次的會議,以監督我們業務策略及政策、財務表現及社區關係。綜合各成員多方面的經驗和知識下,我們的業務發展獲均衡、有效率及具策略性的指導。
董事局與我們的管理層在職責上有明確分界。董事局不時制定策略性方向及業務指引、批准財務提案及監察公司業務的進展表現。總裁向董事局問責,他須以適當及有效的方式執行董事局的決策。
請按此下載公司董事局成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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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 |
我們所有股份均由香港財政司司長以外匯基金管理人身份擁有。 |
審計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在協助董事局履行公司管治及監察有關公司的半年及全年業績、內部監控系統、會計原則和常規及審核事項責任等方面,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審計委員會及管理層定期與總內部審核師及公司核數師舉行會議,有效地下放權責,並向董事局匯報結果及作出建議。 |
內部監控 |
董事局對我們內部監控制度承擔全部責任,並透過審計委員會對該等制度的效用及效率進行定期檢討。內部監控制度給予合理的措施以防止重大的失實陳述或損失,管理在運作系統失效的情況下未能達致業務目標可能出現的風險,防止資產未經授權使用,確保能維持供內部使用及刊發用途的會計記錄的正確,以及確保法律及法規的符合。我們全面嚴守適用的法律及法規。 |
行為守則 |
為確保公司的運作達到專業競爭水準,並保持高水平的道德標準,我們在員工手冊中載入行為守則,所有員工均須嚴格遵守。該守則列明各項道德標準及價值觀念,同時涵蓋有關防止賄賂、收受個人利益及接納外間受僱等多種法律及規管事項。員工每年均須個別地以書面確認他們已遵守行為守則。 |
交流及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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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十分重視公司與投資者的溝通及公關事務。我們的年度報告載列有關我們業務策略及發展的全面資料。本網站提供即時查閱本我們各種新聞稿件及其他業務資料的服務,並設有熱線電話系統供貸款人查詢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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